您好,在民政局已办理离婚。离婚协议写明有产权的房产给女方(房产证为男方
您好,在民政局已办理离婚。离婚协议写明有产权的房产给女方(房产证为男方名),现男方有官司,若输了,在不过户前提下该套房能否用于男方抵债?一定要过户吗? 如果不过户,男方官司若输,法院判决是否有权用该房抵债,也就是说房产的所有权是否是我个人的?还有一套按揭的房子也付了款给男方,剩余贷款我自己偿还,这套是否也会抵债?谢谢!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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