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初买房子产权证的名字没有改,但是产权证在我手里,并且有购房合同。请问如果产权证上的名字不改,原房主或者其儿女是否有资格要回房子????你买房子是想取得该房子的物权(所有权),当初买房子产权证的名字没有改,尽管现在产权证在你手里,也有购房合同,但是在你们没有办理房产过户登记之前,你与原房主之间,只是存在一个合同之债的债权,你是债权人,原房主是债务人。要成为该房产的物权所有人只有办理房产变更登记 展开
一、当初买房子产权证的名字没有改,但是产权证在我手里,并且有购房合同。请问如果产权证上的名字不改,原房主或者其儿女是否有资格要回房子????你买房子是想取得该房子的物权(所有权),当初买房子产权证的名字没有改,尽管现在产权证在你手里,也有购房合同,但是在你们没有办理房产过户登记之前,你与原房主之间,只是存在一个合同之债的债权,你是债权人,原房主是债务人。要成为该房产的物权所有人只有办理房产变更登记,办理房产变更登记后,你就是该房产的物权所有人,此变更登记不仅起到了公示公信的法律效力,而且你同时取得了物权对世权,如果他想一物二卖,也对你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二、是否存在什么漏洞????当然存在漏洞。一是他可以毁约,在承担违约责任的前提下,要回自己的房产。此时你可以抗辩要求对方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即使法院判决解除合同,他也要承担违约和返还本金与利息的责任。二是他一房二卖,并与第二购房人(以下简称第三人)办理过户登记。此时,第三人取得了该房的物权,物权具有对世效力,第三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你迁出房屋,你的损失只能向原房主追偿,也尽管你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他要求返还该房的价款及利益损失,人民法院也可以判决你胜诉。但是如果原房主恶意转移财产或者将卖房款已经挥霍一空,法院也没法执行他。那么,你赢的只是一张判决书。所以,为了安全起见,你一定要尽管办理产权过户登记。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