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年我父亲单位在都江堰修建干休所,父亲有买房的指标但是钱不够,当时的房子总价是一万二千多,父亲和大姐商量让大姐出一半的钱,房子产权就归大姐,(房产证一直是父亲的没有过户给姐姐)2003年大姐从新买了一套房子,就把房子以两万元钱卖给了我,(当时的房子总价值在四万元左右),我给父母承喏:他们居住自百年,(去年年低我才把户转到自... 展开
90年我父亲单位在都江堰修建干休所,父亲有买房的指标但是钱不够,当时的房子总价是一万二千多,父亲和大姐商量让大姐出一半的钱,房子产权就归大姐,(房产证一直是父亲的没有过户给姐姐)2003年大姐从新买了一套房子,就把房子以两万元钱卖给了我,(当时的房子总价值在四万元左右),我给父母承喏:他们居住自百年,(去年年低我才把户转到自己的名下)现在也是父母在居住,我是偶尔回去住住,期间姊妹间都没有提什么异议,但是这个月由于其它的事,姊妹间发生了不愉快,哥哥就对房子提出异议:说是我只买了一半的房子,他说我两万买什么房子,说父母出了一半的钱,房子他还是有份,要喊我把房子按现在的价格核算拿一半出来姊妹家分,(姐姐卖房子给我的时间是2003年), 我想请问:父母,姐姐和我的权属关系是怎样的关系?如何处理父母当时出的那6000多元钱,? 我改如何处理这件事??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