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的二手房,刚收房两个礼拜,由于是老小区,现在政府给免费更换进水管,(来自成都左右小区)
购买的二手房,刚收房两个礼拜,由于是老小区,现在政府给免费更换进水管,但拆墙费用需住户自理,更换水管需所有用户同意才可以。由于前户主不愿更换一直和整栋楼的用户僵着,所以现在整栋楼的人都来找我,请问这样算欺诈吗?合同还能算有效?如果同意更换水管,需花费5000元左右修复墙壁,请问这笔钱可以找原户主索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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