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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的共同债务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中:“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问题一:其中“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哪些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有法律条文解释吗? 问题二:在婚姻存续期间丈夫的赌债,算是“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吗?

其他答案

imzzzzz

第一,共同债务必须是为了家庭的生活欠下的债务。第二,法律不保护赌债,从法律上来说,赌债不是债务,更不是夫妻共同债务。供参考。
2011-01-04 06:0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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