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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的债务问题

女人在法院申请离婚,因为男人是一个屡教不改的赌徒,已经分居五年;男人将共同所有的住房以二万元抵押给他人,并将二万元作为赌资挥霍一空;法院判决同意离婚,并将住房判给了女方所有;但法院对二万元的抵押款视为共同债务,要求女方承担一半,一万元。如果女方不同意承担一万元,就不同意离婚。我的问题是:一、这样判决对吗?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展开
qianruyan|2011-01-04 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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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共同共有房屋抵押的处理: 共有人处分公共共有的不动产或动产,应当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擅自处分的,构成无权处分,为效力待定行为,第三人若为善意有偿的可适用善意取得。 担保法解释第五十四条第二款 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但是,其他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而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抵押有效。
2014-09-11 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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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12 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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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共同共有房屋抵押的处理:共有人处分公共共有的不动产或动产,应当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擅自处分的,构成无权处分,为效力待定行为,第三人若为善意有偿的可适用善意取得。担保法解释第五十四条第二款 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但是,其他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而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抵押有效。
2011-01-04 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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