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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房纠纷

2014年初购房约300元,四月上旬过户,合同约定4月30日交房,逾期每日万分之五赔偿,七日后仍未交房,买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款及二成赔偿。上家老夫妻四月底提出因换置新房未办妥手续要延期交房,因觉得老人不会耍无赖,一时心软同意,且签愚蠢的补充协议,内容为:1同意交房延期至6月底,2如六月不交房,每月收2000元补偿。没想到拖到... 展开
灵灵莹|2016-07-23 13:0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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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协议第2条的约定并不与原房屋买卖合同关于解约的条款内容相冲突,因此,卖家现在逾期不交房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你可以选择要求收回房款及二成赔偿,也可以选择要求卖家立即交付并支付2000元违约补偿。
2016-07-23 14:05
来自北京市

brushtool

早该毫不犹豫的起诉对方了。简单的事情,弄得如此复杂。你完全可以起诉对方要求交房并追究其违约责任,关键是起诉后房子可以收回来。需要帮助,与我联系面谈。
2016-07-23 13:50
来自北京市

爱因斯坦2002

建议继续搜集有利于你的证据,如对方同意8月8号交房等表述的证据,以供起诉作为证据使用。专业的事情可以交给专业人士处理。
2016-07-23 13:39
来自北京市

zhangyb83

收集对方同意8月8日交房证据,逾期不交房,可起诉对方,要求对方及时交房。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2016-07-23 13:24
来自北京市

笔记本家园

卖方说法站不住脚,其没有权利长期住下去。2000元实质是损失补偿或者房屋使用费,并非房屋租金。而你们不能入住势必产生损失,这个损失通常大于2000吧?所以到时候可以提起诉讼! 我的补充: 2014-07-21 20:11
2016-07-23 13:1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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