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房纠纷
2014年初购房约300元,四月上旬过户,合同约定4月30日交房,逾期每日万分之五赔偿,七日后仍未交房,买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款及二成赔偿。上家老夫妻四月底提出因换置新房未办妥手续要延期交房,因觉得老人不会耍无赖,一时心软同意,且签愚蠢的补充协议,内容为:1同意交房延期至6月底,2如六月不交房,每月收2000元补偿。没想到拖到... 展开
其他答案
补充协议第2条的约定并不与原房屋买卖合同关于解约的条款内容相冲突,因此,卖家现在逾期不交房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你可以选择要求收回房款及二成赔偿,也可以选择要求卖家立即交付并支付2000元违约补偿。
2016-07-23 14:05
来自北京市
赞(0)点赞赞(0)举报
房天下知识为您分享了一条干货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