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出租问题
我刚买了一套二手房,先前房主说只出租了一年经别人,所有手续办齐了之后房主却告诉我合同签了十年,以过二年,拿走了五年的租金,问他为何隐瞒,房主故意说忘记告诉我了,请问现在我该怎么办?合同还生效吗?租金该谁收呢?我是否可以起诉房主呢?
其他答案
1、合同是否有效,要看你的态度。如果你认为卖方欺诈你了,你可以起诉请求撤销合同,合同自然就不生效了。如果你不要求撤销,当然就是有效的了。(起诉撤销的期限为一年)2、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租赁有效。原租户交付的租金仍然有效。3、如果你不撤销合同的话,你可以要求卖方返还三年的租金。
2011-01-03 06:4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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