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0年和前男友同居,在老家办了酒席,但没有领结婚证,生了一个儿
我于2010年和前男友同居,在老家办了酒席,但没有领结婚证,生了一个儿子,可现在感情破裂,我要怎么和他彻底断了关系,我们以夫妻名义生活,在此期间,我们努力盖了两层小楼,但是也有几万元的外债
其他答案
你好,属于同居关系,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儿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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