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如果二婚没生育子女有十六年的婚姻,房产是男方的名下,男方病重不久
请问:如果二婚没生育子女有十六年的婚姻,房产是男方的名下,男方病重不久将离开人世,在离世之前写遗书将房屋和所有财产由他儿子继承,此遗书有效吗?那女方近六十岁的人就这样被扫地出门吗?没有安身之地谁管?
其他答案
您好,如果男方在遗嘱中处置的是他个人的财产,这是合法的,但是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也应照顾无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
你好,如何是1994年前在一起生活,属于事实婚姻,房子婚后购买属于共同财产,一人一半,男方无权一个人处分所有财产,如有需要,可以电话咨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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