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上海 我在这家公司做了四年,现在搬迁到江苏,到这边做了四五个月,
公司在上海 我在这家公司做了四年,现在搬迁到江苏,到这边做了四五个月,公司要降我工资,请问如果不做了公司该怎么赔偿
其他答案
如果公司没有合理理由给你降薪,待工资实际发放后,你再以公司未及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从而主张经济补偿金。<
2016-07-08 17:5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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