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8年至 7月在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供热供气管理办
我2008年至 7月在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供热供气管理办公室(局下属事业单位)聘用为办公室副主任,我在09年期间给供热公司发了个供热许可证(当时分管领导同意,现在他说不知道,盖章是供热供气管理办公室的公章,供热许可证是供热公司提供的), 7月调整聘用到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办公室为办公室副主任, 1月出事故,造成俩死一...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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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2005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立案: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4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7人以上,或者轻伤 展开
2016-07-08 18:3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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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若是被刑事拘留了或被批捕了,只有律师可以会见。依据现有法律,家属或朋友不能会见犯罪嫌疑人,只有到法院开庭才能见到。这期间,只有委托律师进入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律师可以进入看守所了解下列情况:您的亲友是否被刑讯逼供、是否被同监所的犯人欺负或虐待、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与帮助、了解涉案罪名与案件相关情况、反馈家人朋友的挂念与希望知道的情况、以及其在里面的状况、代为取保候审、代为申诉或控告等等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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