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车后视镜刮一行人胳膊,交警判我全责,我领伤者看病,并全额支付了费用,
我车后视镜刮一行人胳膊,交警判我全责,我领伤者看病,并全额支付了费用,没有骨折,也没有其他外伤,就是当时血压有点高,后家属让我赔偿精神损失费2000元,我没同意,又与家属联系,又索要3~4千元,要不就不签事故认定书或去法院告我,我没同意,从事发到现在已经1个月了,交警也没打电话通知我,我的行驶证副本还压在交警队,下月就要检车...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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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 展开
2016-06-29 08:2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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