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要求在正式合同中增加和居间合同不一致的条款,我可否拒绝
中介层面版的居间合同和买卖合同上面未涉及过户后多久交房的问题现在签正式合同之前房东要求过户后住一年我可否拒绝?如若因为这个协商不一致房东不去签约,造成超过首付交付时间我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另外之前和中介签的佣金确认书上面说的是过户之前交中介费现在中介强行说要先交中介费,然后再去房东商量上述问题我如何驳斥中介要求?O(∩_∩...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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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2016-06-27 13:2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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