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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和我前男朋友在一起三年多吧,前前后后各种他帮我买衣服啊、

原来和我前男朋友在一起三年多吧,前前后后各种他帮我买衣服啊、问他要点小零花钱啊什么的,加起来2000出头,现在分手快两年多了,他还在一直问我要,还说已经报案到公安局了,我真不明白这都什么跟什么, 难道不打结婚证就互相一分钱都不能用了吗?我也给他买过东西买过吃的,只是我没算过。
znna|2016-06-26 09:36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eyeliner

这个恋爱期间赠与行为,不需要返还或偿还
2016-06-26 10:25
来自北京市

黑鹰Baby

你好,恋爱期间自愿为对方的花费,不需退还。
2016-06-26 10:09
来自北京市

起名测名

这样的男人太没出息,你与他分手是正确的选择。谈恋爱期间的开支,不必归还。报案不会受理。
2016-06-26 09:4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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