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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一号我带仔和侄女在某快餐厅消费,我仔五岁,吃完鸡翅他跑去洗手,在离我

六月一号我带仔和侄女在某快餐厅消费,我仔五岁,吃完鸡翅他跑去洗手,在离我不到十米的地方,就摔倒了,当时我在帮侄女搽手就没带他去。摔倒后我第一时候就跑过去,可他摔到嘴唇了,出了很多血。我就带他找他们经理抱我仔去医院,缝针。缝了6针,在医院用手机2700的药用费,我自己垫付。上个礼拜我们谈过一次,他们只出费用的20℅,我觉得不合... 展开
我心灰翔|2016-06-22 08:14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天涯忆梦

根据《最高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赔偿权利人必须在事故发生一年内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义务人承担人身损害赔偿等。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起诉的话,如果被告主张时效抗辩,法律上便不支持了,便丧失了胜诉权.你们可以到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鉴定时需要伤者本人带上身份证复印件,病历,片子等。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的金额需要按照下列赔偿项目理个赔偿清单 展开
2016-06-22 09:03
来自北京市

待机_状态

你好,小孩的摔倒如因为餐厅地面湿滑造成的,餐厅至少承担主要赔偿责任。你作为监护人,应尽到谨慎的监护责任。本案责任划分要根据当时情况具体分析。如协商不成,争议额度不大,建议你到当地社区寻求人民调解,及时解决你的问题。
2016-06-22 08:49
来自北京市

jojolove

餐厅应承担赔偿责任
2016-06-22 08:34
来自北京市

阳泉金博士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你作为监护人和餐厅都有责任的。
2016-06-22 08:2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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