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工作七个月了,合同到20
在公司工作七个月了,合同到2020年,现在公司经营不善,要求解除合同,答应赔偿一个月工资,3-6内支付赔偿,离职时间让我和部门领导协商,领导让我一周内离职。请问,赔偿时间有规定嘛?离职是不是需要提前30天通知?还有,如果我不同意解除合同,公司强制解除会不会有双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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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违法 解除 终止 双倍经济补偿金 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 展开
2016-06-08 16:1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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