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关于房地产纠纷的问题!跪求解答,越详细越好!
王凯与张璇夫妻俩因事业发展分居两地,他们因赠与获得一幢房屋四间。因他们分居地都有住房,遂将该所赠房屋租赁给李毅使用,并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一年。半年后王凯因经营不善,欠下一笔较大外债,为还债,王凯决定将所赠房屋出卖,并将出卖意向告诉李毅,李毅不置可否。一周后,王凯找到另一买家张强,并与张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几天后,为了... 展开
其他答案
第一,王凯与张强签署的合同肯定是有效的!!!有没有中介担保??第二,国家规定 租户优先购买权!!在租户不知情的情况卖给他方,租户可以追加,租户放弃优先购买权才可以出售他人, 希望帮到你
2010-12-29 14:4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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