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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前夫结婚十二年婚后自建一套三百平米房子,房产证和土地使用

我与前夫结婚十二年婚后自建一套三百平米房子,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都是前夫的名字,我们离婚时经民政局签了一份房产分割协议就是三百平米的房子双方各人有一百五平米房产,今年那套房子拆迁了,拆迁组只给我前夫赔偿安置理由是土地使用证是他的名字,我有权要求赔偿安置吗?
xinongli|2016-05-26 15:2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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