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2年11月在河南平顶山交付定金购买商品房一套,直到2014年7月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本人于2012年11月在河南平顶山交付定金购买商品房一套,直到2014年7月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同年11月开始还房贷,合同约定于2015年5月31日前房屋交付使用,其中延期交房违约赔付约定为一次性赔付已缴房款的万分之一,没有说延期多久等问题。直到现在还没通知交房验房的事情,请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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