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继续发放旧版证书,做好新旧权属证书的衔接。在新的证书公布前申请登记的;新的证书公布后申请登记的。因此,要按照“权利不变动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实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77号)的要求,证书不更换”的原则,不得强制要求更换证书,确保已经颁发的证书继续有效,不建议申请换发不动产统一登记证书,原来各部门依法已经发放的证书继续有效,不得增加企业和群众负担,发放新版证书
2016-05-12 17:12
来自北京市
赞(1)点赞赞(1)举报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