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买房>交易过户>签约认购> 问题详情

我们2008年九月签订了一套4室2厅1卫的住房合同(现房),合同支付为按揭,入住时间2009年。

购房合同面积为121个平方,交房日期2009年,2011年12月开发商说丈量面积为144个平方,开发商说按揭不能办理了,要求我们交付余款,如不交停水停电并提出两种方案要我们选择,1、补23个平方的房款,2、封掉我们一间房子。请问你们我们该怎么求助!!
qfly323|2016-05-07 09:34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星龙网络

。他们不可能封你房子的。
2016-05-07 09:58
来自北京市

diaoa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 展开
2016-05-07 09:4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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