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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产权房屋买卖

父亲的一处私房无房产证出售,公证处不予公证只能作为私人交易,买方为防止卖方违约,提出合同中填写金额翻倍并且要子女签字,或者合同金额按实际金额写另签署一份借款合同给予保障,我想问这样的做法对于卖方有什么影响可行吗,子女在合同中签字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海天驿|2016-05-04 12:0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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