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买房子是门市,在一个偏僻地方买的2013.7.23号买的,一共是14.8万,已经交了4.8万,还写了10万的欠条,是我违约在先,现在因家庭原因没有能力,付剩下那10万块钱,当时房子也只有一个合同,买的时候就是双方和几个证人签字及按指纹,其中合同上有一条是,如果是双方违约的话按照10%的违约金算,那我最多应该付卖方1.5万,请问按正常的程序的话,是否还可以退我部分现金呀?
麻烦各位帮帮我,解决以上问题,谢谢~2015/12/29 18:26补充:关键是他们是俩人合伙修的房子,没有想退款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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