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与房东签定了一年租房合同,季付,没有押金,已付一季度租金,但未入住,现打算提前退租,房东拒绝,合同未规定违约责任内容。请问法律是如何主张的,盼回复,谢谢
其他答案
法律上是以文案式的东西作为证物,所以如果你的合同确定没有押金和违约责任这个条款的话,如果走法律途径,你是不会有什么责任的.当然这也要看房东方是否有人证了. 最好的解决方式就是双方协商,你付给房东从合同之日起到你们合同结束时间为止之间的房屋租金,如有剩余房东退还是最好的.
2016-05-01 11:1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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