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公益、救济性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准予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但是,纳税义务人未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而直接向受益人的捐赠,不得扣除。 因此,题中捐赠如符合上述税法规定的,则: 允许税前扣除的捐赠为 = 30000 * 30%= 展开
2010-12-18 13:5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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