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途径是否可行
我在报纸上看到过一则报道,哥哥家想要改善居住环境,决定买第二套房,但为了减少首付比例及利率,于是用了未婚妹妹的名义来购买这套房子,两人到公正处公证,等房子贷款全部还清时,妹妹要无条件把房子过户给哥哥。 感觉这则新闻写的有点不清晰,不知道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公正? 房子还清贷款后,又以怎么样的方式过户呢(所谓的无条件过户是指免费赠... 展开
其他答案
你好,这种情况是可以进行公证的。免费赠与的确是需要按照规定缴纳所有税费的,这是为了避免恶意逃税。但是利用买卖的方式过户,所交的税费比较少。(可以预定买卖价格与原价格相同。)
2010-12-17 17:1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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