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的抵押期限有效吗?约定的抵押期限到期后如何办理他项权利注销?
我家的房产给别人拿去抵押贷款了,抵押契约上约定的抵押期限到01年就到期了,他项权利登记证上也写的是到01年5月30日止。 请问在约定的抵押期限到期而贷款没有还清的情况下,我如何才能拿回房产证并注销他项权利登记? 约定的抵押期限有效吗?(不清楚主债权还款期限,能以抵押契约上约定的抵押期限为准吗?
其他答案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当事人约定和抵押登记机关设定的抵押期限并不具有法律效力,只要主债权存在,抵押权就存在。所以你用自己的房屋为他人贷款抵押是有很大风险的,借款人不还清银行贷款,就是抵押期限到了,他项权证也是不能注销的。
2010-12-15 01:4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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