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5.10.8 交的公租房申请材料、为什么到现在还没反应?
其他答案
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市;申请材料不齐全的,提交申请材料、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 展开
2016-02-27 17:3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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