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94售后公房问题
有一套94售后公房,户口内有四人,分别是爷爷,奶奶,父亲及母亲,当时买房时爷爷和奶奶均表示没钱买,要买就让父亲自己出钱买,算是父亲的资产,最后,该套房是使用爷爷的工龄买下,但出资额全由父亲一个人承担,产权证上的名字也是父亲一个人的名字。后爷爷去世,奶奶的户口曾从该售后公房的名下迁出,转到到我姑姑他们房子的名下,并参与了姑姑单... 展开
有一套94售后公房,户口内有四人,分别是爷爷,奶奶,父亲及母亲,当时买房时爷爷和奶奶均表示没钱买,要买就让父亲自己出钱买,算是父亲的资产,最后,该套房是使用爷爷的工龄买下,但出资额全由父亲一个人承担,产权证上的名字也是父亲一个人的名字。后爷爷去世,奶奶的户口曾从该售后公房的名下迁出,转到到我姑姑他们房子的名下,并参与了姑姑单位的住房补贴活动,事后又私下将奶奶的户口迁回该售后公房,想请问,在这样复杂的情况下,(1)奶奶如要申请该售后公房的权利分配是否有效?(2)在购房没有出钱的情况下,她属于产权共有人还是仅仅只有居住权呢? 收起
表派派表|2016-02-22 13:15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