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11月8号和房主签定了<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购买一套87万的房子,当时交了2万的定金,因为房住还有贷款没还,有向我借了2万去还贷款,约定打首付时还给我。房主因为其购买的商品房是期房,要求住到2011年1月底,我们达成协议是扣房主10万现金,腾房时付清他.一开始我们的房屋中介给说给评估成75万,属于普通住宅,... 展开
我在11月8号和房主签定了<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购买一套87万的房子,当时交了2万的定金,因为房住还有贷款没还,有向我借了2万去还贷款,约定打首付时还给我。房主因为其购买的商品房是期房,要求住到2011年1月底,我们达成协议是扣房主10万现金,腾房时付清他.一开始我们的房屋中介给说给评估成75万,属于普通住宅,后来又说不行了。他们又给去找人,可是后来结果还是不行.最后我们愿意多交4万的税后,通知房主去打买卖协议,房主因为房价涨的厉害,他不想卖了。但是他不赔我违约金,只把定金给我.说他出中介费.一般都是双倍反还.我们合同里定的是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并亲自到场办理过户\贷款及代收付等相关手续.如果不按约定办理的,则逾期一日,伪约方应向守约方制服该房地产售价的千分之一的伪约金,逾期十五日守约方有权视为伪约方拒绝履行本合同.守约方有权要求伪约方支付该房地产售价的10%作为伪约金.问题补充:我想要求他继续履行合同.我的官司可以赢吗?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