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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公示机械车位人防车位归业主共有,受益归业主共有吗

那么这些财产已有部分被开发商租赁:人防车位、机械车位,并且租期很长、物管用房归业主所有、幼儿园,这合法吗。没有业主参与租赁规则的制定?受益应该交还业主吗,但还没成立业委会我们小区的开发商在报纸上公示
郭之杰|2016-01-15 08:0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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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设备是有报废时限的,绝对不是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在交付使用后是无权处置的有点不对劲,一般有2种状况:配建指标,建设完毕,收益自然是开发商。——人防车位,机械车归属开发商所有。——幼儿园,但是,所以,这种情况只要没有摊到公摊中,物业企业也基本上不能拿来经营,除非开发商大方给的是个好位置,由教育部门接管,这个你可以跟开发商or规划局去询问。——物业用房,补贴小区物业服务成本缺失or公共设施设备维修 展开
2016-01-15 08:2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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