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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多收一年物业费,以没有之前票据为由,之前有物业公司管理,成立业委会物业公司撤离,2010

安聊海阔|2015-12-30 12:08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英语直通车

很假<
2015-12-30 12:29
来自北京市

wandan0

有点假。第一,法院就算会缺席宣判,但是最多让你缴纳所谓的拖延缴纳的物业费+滞纳金,不可能稀里糊涂的让你缴纳双倍的费用,而且就算是滞纳金必须有合同支持的。第二,通过你的表述,成立业委会后,原物业被炒撤离,业委会主持物业管理,费用收缴他们在处理,合同呢,签了没,没有合同支持,法院凭什么给你宣判。第三,现在政府都在小心着民生&维稳,这种事情一般都是先庭前调解,才走审判。通常,有的县市根本就不给你立案。关 展开
2015-12-30 12:1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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