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点假。第一,法院就算会缺席宣判,但是最多让你缴纳所谓的拖延缴纳的物业费+滞纳金,不可能稀里糊涂的让你缴纳双倍的费用,而且就算是滞纳金必须有合同支持的。第二,通过你的表述,成立业委会后,原物业被炒撤离,业委会主持物业管理,费用收缴他们在处理,合同呢,签了没,没有合同支持,法院凭什么给你宣判。第三,现在政府都在小心着民生&维稳,这种事情一般都是先庭前调解,才走审判。通常,有的县市根本就不给你立案。关 展开
有点假。第一,法院就算会缺席宣判,但是最多让你缴纳所谓的拖延缴纳的物业费+滞纳金,不可能稀里糊涂的让你缴纳双倍的费用,而且就算是滞纳金必须有合同支持的。第二,通过你的表述,成立业委会后,原物业被炒撤离,业委会主持物业管理,费用收缴他们在处理,合同呢,签了没,没有合同支持,法院凭什么给你宣判。第三,现在政府都在小心着民生&维稳,这种事情一般都是先庭前调解,才走审判。通常,有的县市根本就不给你立案。关于描述事项的一些法律规定:1、物业费的收取必须是建立在合同约定上的,没有合同约定,任何收费都是无依据的,必须全额返还。2、物业费的预先收取期限,国家的法规要求各地县约定,可以查阅本地的物业收费管理办法,先查省级,在查本市的,市级不会超过省级的,就我接触过的没有超过半年的。所以多收的,属于违法收入,找物价or物业主管部门投诉,提前多收的必须返还。3、如果你12、13、14、15年的缴费票据都有,就是11年的没有找到,那也很好,根据诉讼时效中断原则,如果业委会没有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在起诉当日往之前推延2年内的催缴物业费过,这笔钱就不用交了。俯发碘菏鄢孤碉酞冬喀4、法院宣判的案件,被告有新的有利证据能推翻的,可以到法院申诉or检察院抗诉。5、案件的宣判仅就原告提告的事项宣判,不对衍伸事项宣判。所以如果告你14、15年没交钱,那么最后说你11年没缴纳,那11年跟本次宣判无关,11年的事情业委会需要另行提告。建议:1、废了业委会。提前缴纳一年的费用,有点过分了,估计大家伙都不高兴,废了现在这波人另换一波。到社区居委会去哭诉,没法活了。2、投诉政府部门。查阅当地关于物业费定价的法规,到物价去投诉他乱收费,如果没有合同or业委会赶走原物业弄进新物业,没有组织过业主大会确认新物业公司,就说明现在的合同是没有法律依据的,物价会处理的;到物业主管部门or政府信访投诉。3、到法院申诉or检察院抗诉去。记得,下次法院让你去,别觉得不好意思,坐在被告席上的并不表明你就是坏人。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