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收回房屋吗?
2002年,我因离婚和下岗,孩子无钱上学;将我居住的、位于盘锦双台子区的单位分配的住宅楼房57平米,卖给他人4.4万元。合同约定;买方先付4万元,余款待单位办完私有房照后交予买方,付清余款。(当时双方均不知道办理私有房照时,还需要另外缴纳税款)2005年,单位办理私有房照时,因我在外地,没给我办理。所以,合同中止了。此房买方... 展开
其他答案
有点难 首先你没有房产证,很难证明房子是你的;其次,签订合同是你们的真是意思表示,你所说的法规不能使该合同无效;最后,买房对房子已经转移占有。最后建议你跟对方协商解决,再3点钱回来
2015-12-19 14:3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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