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购房产中的部分房款为男方婚前财产(父母为儿子购房出全资),这部分财产在新购房产中如何处理?
我们老夫妻俩为儿子婚前买房,产权名字为儿子,所有房款全部由我们做父母出资。现在儿子儿媳将此婚前房子出售所得款项作为改善住房另购房子,请教如何处理才能把这笔房款作为儿子的婚前财产。(目前新购房产上的名字是儿子、儿媳、孙子、儿媳的母亲)。与儿媳商量,希望签署这笔房款的借款协议或者承认儿子的婚前财产,儿媳不愿意配合。我们该怎么办?
其他答案
如果当初你出资购房给儿子,属于借款,可以起诉要求返还;若是赠与,则不能要求返还了。儿媳不配合,此事不好办,只能怪你儿子不听你的话,不配合你。 我的补充: 2013-12-17 13:50
2015-12-19 17:3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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