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关于目前您已经交了诚意金和定金,那么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你们之间是存在买卖关系的; 其次,关于您发现小区旁边的山的另外一边是个墓园,这个距离有多远,因为这个是否是对方必须交代情形,换句话说,开发商对此是否有必须解释的义务,如果没有,那么这个对方不构成缔约过失; &nb 展开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关于目前您已经交了诚意金和定金,那么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你们之间是存在买卖关系的; 其次,关于您发现小区旁边的山的另外一边是个墓园,这个距离有多远,因为这个是否是对方必须交代情形,换句话说,开发商对此是否有必须解释的义务,如果没有,那么这个对方不构成缔约过失; 再次,虽然您没有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但是你们之间房屋买卖的法律关系是存在的,如果对方没有出现特殊情形,您是不能要求退还定金和诚意金的。 最后,如果您对此仍然觉得顾忌,建议您跟开发商积极协商,看看是否能够退还费用。本律师认为,如果对方没有就合同或者房屋问题存在欺诈情形的,且认购书并不存在此种情形属于返还定金之情形,原则您无权要回诚意金和定金。 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加好友联系。 我的补充: 2014-11-24 22:10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