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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买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过户·卖方是否可以终止合同·或者提出赔偿

二手房买卖,买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过户,造成卖方购房时变成了二套房,需要多缴纳4万多的税,合同中仅仅是写了:未按照约定过户为卖方造成的损失由买方承担,但是并未写清楚承担多少,那么卖方有没有权利要求买方赔偿自己多支付的4万多的税费呢?
astron10|2015-11-20 14:31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yangting15

首先看你们的合同约定,合同不能断章取义,需要整体来看。
2015-11-20 15:01
来自北京市

九九公主

具体情况需要你带着合同详谈。
2015-11-20 15:41
来自北京市

lvtee

按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2015-11-20 15:21
来自北京市

沃东壤

间接损失,不赔的。
2015-11-20 14:46
来自北京市

秋风网络

既然买方违约,你方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的。有实际损失,也可以主张实际损失。但是你得证明实际损失是多少,以及因果关系。事情估计没你想象的那么简单,建议还是带合同预约律师当面详细咨询为好。
2015-11-20 15:40
来自北京市

全能使者

如果确实系买方违约,则确实需要买方承担违约责任。
2015-11-20 15:12
来自北京市

quan860214

可以主张买房承担违约责任。
2015-11-20 14:5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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