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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5年5月31日全款购买了开发商的房子,并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去房管局办理登记手续,由于

我2015年5月31日全款购买了开发商的房子,并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去房管局办理登记手续,由于开发商有其他债务纠纷的原因于2015年11月被法院查封了该房屋,我可以要回房子吗?房子如果不能保住,那我的购房款怎么办?我应该怎样做才能避免我的损失?
dazui33|2015-11-19 08:46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jujue_liu

1.若开发商有能力还款,则房屋不会被执行,那么您的房子有希望要回。或者开发商还有其他未被查封的房子,您可以要求换房。2.若前述情况不存在,那么房子要不回来,只能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要求退还全部购房款加算同期存款利息并赔偿损失。起诉解决。
2015-11-19 09:35
来自北京市

liuyue0205

你好,你可以就你们签单的房屋买卖合同证明房屋是你的只是未办理过户,具体建议委托律师协助处理。
2015-11-19 09:22
来自北京市

xukanku

可以,应当就是过户
2015-11-19 09:14
来自北京市

半个半仙

能否来所详谈,需要了解更详细的信息
2015-11-19 08:5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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