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地震捐款的抵扣企业所得税的问题
如果会计利润是-40000,需要调整的招待费有25000,还有50000捐给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的地震捐款已计入营业外支出.那么我们应该缴多少企业所得税?请帮我列出过程.谢谢!再有是不是工资费用超过2000的部分也不用再调整了?
其他答案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04号)文件规定, 1.自2008年5月12日起,对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捐赠给受灾地区的,免征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2. 自2008年5月12日起,对企业、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 展开
2010-11-22 04:4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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