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签了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交了定金,但是由于首付款不足,电话通知对方不买了,随后卖方把合同给我了
今年签了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交了定金,但是由于首付款不足,电话通知对方不买了,随后卖方把合同给我了,把定金收据要走了(卖方可能留有合同复印件和电话录音),几月后,首付款凑足了,再次想购买此房(同一房子,同一房主),可是告诉我房子租出去了,再签合同有风险么
其他答案
没有风险。等过户手续完成以后,可以把租赁手续转在你名下。也就是在不损害租户利益的情况下,和租户变更租赁合同。变更时,原约定条款原则上不能发生变化。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提前和租户解除合同。房子是否租赁(不是抵押等债务纠纷),不影响办理过户手续。
2015-09-18 17:2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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