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政策法规>土地>土地> 问题详情

我2003年与人合建房,土地是以对方名字购置的,已缴了土地出让金,2004年分别办了房产证,但忘了申

我2003年与人合建房,土地是以对方名字购置的,已缴了土地出让金,2004年分别办了房产证,但忘了申请办土地使用证,现申请办理,国土局说要补缴现在的土地评估价扣除原已缴的土地出让金的差额才可办理。这合理合
逍宇1001|2015-09-13 11:12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199dqx

需要缴纳的。
2015-09-13 11:26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