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根据你的表述和提问,我在分析后认为: 第一,开发商在你们签订买房之间的承诺和宣传是有效的,开发商必须按照他们宣传和许诺的内容履行合同,否则你们有权要求撤销合同,斌要求开发商赔偿违约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 展开
你好!根据你的表述和提问,我在分析后认为: 第一,开发商在你们签订买房之间的承诺和宣传是有效的,开发商必须按照他们宣传和许诺的内容履行合同,否则你们有权要求撤销合同,斌要求开发商赔偿违约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简单点说,只要是开发商之前的宣传和承诺,都是按照合同对待的。所以,本案中,如果对方所做的宣传与实际不符,属于虚假宣传,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可以基于双方的购房合同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本案中,开发商当初宣传的时候说明是“买一层享两层,超大地下室空间赠送“楼上楼下尊荣居家空间”,“小院子,大世界”,“地下室,多格局”,但是,后来等到交房时,发现宣传资料中的花园、小院子不见了,赠送的地下室,其实是建筑上的构造闷顶夹层,而且,规划局的规划图纸中明确标注夹层层高是2.15米,但竣工图及实际的层高却是2.9米,规划局明确表示夹层不能作为住宅使用,而且是经过改造,与规划验收不符。这不但是开发商的严重欺诈行为,同时也是严重的违规行为。你们有权根据合同法规定,主张撤销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所以,开发商的行为已经构成欺诈和违约,建议你先跟对方先协商,重点把之前他们宣传的广告和当初的虚假承诺的事实进行取证,可以采用录音录像的方式,也可以带证人前去。在确定上述证据拿到手后,你们再要求退房,如果对方不同意的,你们也已经收集了有效的证据,然后根据证据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该购房合同并赔偿你们的损失。 第三,受到开发商欺诈和违约的肯定不止你们自己,如有可能建议联合其他被欺诈人一起去要说法,有时候开发商会因为怕事态严重中,而顺利的同意你们的要求,这样你也不用费心费力费钱的去起诉了。 (希望我的解答能帮到你,如满意请采纳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好友联系为您指导服务,谢谢! )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