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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有集体土地建厂

我不是本村村民,现政府收回我在1991年建的石粉厂,补偿款归村委所有,还是我本人也可以取得
goilly|2015-08-27 08:4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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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是村集体所有。当时办工厂是土地是在个人名下还是本来就是集体的,如果在个人名下,集体已赔偿现在土地征收后,收益归集体所有,没有补偿个人应得部分归个人,其余部分归集体,集体收益可以用来分配,也可用于再发展,这个由村集体开民村大会讨论。
2015-08-28 20:5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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