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住房被拍卖 法院提供的临时住房,租金怎么算?
房子拍卖了35万 我没地方住了 家里5口人 小孩才2岁 法院提供的临时住房,租金怎么算?提供几年的临时住所?和家庭的生活费用? 谢谢 急死了
其他答案
既然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被人民法院依法拍卖,说明被执行人的案由涉及到银行欠贷。涉及到银行欠贷的,不适用最高人民法院2004年11月4日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而是适用最高人民法院2005年12月21日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但是,无论是哪个《规定》,人民法院是没有义 展开
2015-08-27 09:4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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