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为何要交纳土地收益金?
我开设了一家公司,租赁一处房屋作为办公地点,租赁合同到房产管理部门备案时,收取了100元的备案费,155元的土地收益金。什么是土地收益金?应该由我缴纳吗?缴纳的比例有没有法律依据?
其他答案
土地收益金是指以租赁等方式有偿使用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或改变划拨土地使用权时,由国家对土地进行基础设施投入而形成的增值收益,由国家收回。 这是因为,不同地段的住房其建筑成本大体相同,之所以形成不同的房价,主要是由于地价不同,而房价与成本价之间的差额,主要是由土地收益构成的。土地收益是由国家对土地进行基础设施(交通、通讯、城建配套设施等)投入而形成的,理应由国家收回。但这因由房屋出租方负担 ,你作为承 展开
2008-05-03 17:0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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