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情况能不能解除购房合同
2013年5月中旬,我在隆鑫广场2楼买了一间铺子,合同上写明最后交付日期是2013.12.31日,但是一直到2014年8月中旬,我才偶然得知,开发商在2014年7月1号寄了一个什么文件给我们业主,是别的业主在路上偶遇告诉我的,说是他已经去营销交了契税那些,准备办房产证。 我于2014年8月16号去营销中心询问,工作... 展开
其他答案
您好,先看下购房合同对解除合同的约定,有约定按照约定。对于开发商邮寄快递的地址,看合同上对于邮寄文件地址有无约定。若是没有约定,从习惯上看,一般是按照合同上留的地址或身份证上的地址,营销中心没有电话核实或通知显然是其工作的不到位,建议向主管人员反映下。另外可查看下快递是否真的发出,是因为什么原因没有收到。 我的补充: 2014-08-19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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