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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购房签订认购协议一事

去年十月一日在老家购买了一套价值36万的商品房(在建预售),商家根据开业当天的优惠 20万抵24万的优惠,于是当时就缴纳了20万的订金,签订了认购协议,由于种种原因,现在不想购买了,想退回订金,商家不同意,说要缴纳违约金,请相关专家解惑一下,这是否是合法的呢?我在网上查阅说“订金”是不需要缴纳违约金的!多谢专家
我叫三好|2015-08-12 18:50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乔治亚

你好!需要结合认购协议内容及楼盘情况分析。
2015-08-12 19:32
来自北京市

tongtong0607

你好,如果是不退订金的话,确实不需要缴纳违约金。如果是要退订金,就需要缴纳违约金。
2015-08-12 19:29
来自北京市

bugforever

根据合同约定确定。
2015-08-12 19:14
来自北京市

qiyihenxuan

你好,如果是订金,就相当于预付款,如果你不愿意购买了,开发商应当将钱款全额退还给你,你无须承担违约金。
2015-08-12 19:0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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