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祖辈房产,自己后翻建(翻建时通知弟弟和妹妹三人,他们拒绝管理和修缮),现拥有祖辈和自己房产证明俩
拥有祖辈房产,自己后翻建(翻建时通知弟弟和妹妹三人,他们拒绝管理和修缮),现拥有祖辈和自己房产证明俩份,现面临拆迁,弟弟和妹妹四人争夺房产,30年期间没行修缮和管理责任,也没有居住和水电缴费,弟弟和二妹户口在老房产里,请问有法律法规规定30年间没有行房产管理、修缮和费用缴费,是否视同齐全继承权
其他答案
继承权属于无权,不涉及时效,放弃要书面声明。但你现在可以以他们都知道房屋已经被你拆除,而没有及时主张侵权,而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为由,请求驳回诉讼请求。
2015-08-09 16:5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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