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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房,男方首付和贷款,购房合同有女方名字,现已分手,请教如何处理?

婚前在广州购房,男方贷款和首付,合同上加入女方名字,刚刚交楼尚未出证。现两人和平分手,女方同意放弃房产所有权并配合办理所需手续,请教如何处理?
红楼叹|2015-07-31 10:10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麦豆豆86

双方签一个过户协议,待按揭贷款还完,双方去房产局变更登记。
2015-07-31 14:33
来自北京市

绿色衣服

1、首先与女方签订协议,声明放弃产权,最好去公证处公证,以确保万无一失。2、双方可以找开发商协商,如若不行,可以让女方正式发函告知开发商,要求变更合同,办理产权时直接办理至男方名下;3、最后还需与银行协商,变更抵押按揭合同。
2015-07-31 14:28
来自北京市

黑客梦工厂

1、女方给男方出具书面说明,说明情况表示放弃房产权力即可,公证更好没有什么障碍;2、双方找开发商共同协商变更买卖合同内容,开发商同意即与协商变更;3、找开发商沟通应该有用,事在人为(有钱能使鬼推磨吗),应该努力争取,否则只能房产证下发后更改,就麻烦了,女方不配合,只能诉讼解决了。4、银行协商也是可能的。。
2015-07-31 14:17
来自北京市

新房汪同学

1、已经网签和交房,并且银行已经放款给开发商,这种情况下,想要从合同中除名已经不可行,银行不会同意,因为购房合同中是2个人签名,那么自然抵押贷款合同也是你们2个人共同签名,现在想要撤出一个人,银行会考虑变成一个还款人会对银行的的贷款产生风险,因此银行不会同意。2、比较可行的方案就是在房管局办理房屋产权证时,在房产证所有权人一栏中只记载男方名字,女方放弃所有权。
2015-07-31 13:34
来自北京市

dlij_0

您好,双方达成协议,约定房屋归男方,待贷款清了以后,双方联系房管局更名。
2015-07-31 13:19
来自北京市

茶的氤氲

可作一公证,但需银行同意,否则无效。
2015-07-31 13:07
来自北京市

经典情人♂

你好,根据你所说,答复如下:首先,买卖合同中有女方的名字,那么女方是买房人之一。因为尚未办理过户登记,你们二人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你们需要做的就是变更买房合同,去掉女方的名字,办理产权登记,登记在男方名下。
2015-07-31 12:38
来自北京市

qyhself

委托律师拟定离婚协议处理
2015-07-31 12:21
来自北京市

hyrm

双方签订房产分割协议,明确女方放弃产权,然后亲自到银行、房地局办理变更手续。 我的补充: 2014-07-29 10:33
2015-07-31 12:16
来自北京市

全乱套了

双方签订协议,去房管局办理手续。
2015-07-31 12:09
来自北京市
第31-40条,共4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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