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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买卖房合同,我是卖方,4月26签订的卖房合同,目前只收了七万定金,合同约定6月30日前做资金监管、7月31日前过户,但又有一条约定是7月31日前拿到全额房款,但是现在也没有过户,就算明天过户,也不可能在7月31号前拿到全额房款,因此打算解除合同。请问我能否正常解除合同,违约算谁头上?能否做到不赔偿对方?

你好!买卖房合同,我是卖方,4月26签订的卖房合同,目前只收了七万定金,合同约定6月30日前做资金监管、7月31日前过户,但又有一条约定是7月31日前拿到全额房款,但是现在也没有过户,就算明天过户,也不可能在7月31号前拿到全额房款,因此打算解除合同。请问我能否正常解除合同,违约算谁头上?能否做到不赔偿对方?
流口水的糖|2015-07-28 12:15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h564335

如果是贷款买房,你是否能拿到全款不又买方觉得,你不去过户算你违约.如果是全款买房,到期买方不付全款,属于他违约.
2015-07-28 12:29
来自北京市

吉古吉古

建议带着买卖合同当面咨询律师,避免造成你违约!
2015-07-28 13:23
来自北京市

西溪学士

根据违约责任定赔偿事宜!
2015-07-28 13:05
来自北京市

烟雨迷雾

不是没有不赔偿对方的可能。
2015-07-28 12:55
来自北京市

淡水清园

房产交易情况复杂,你说的不清楚,建议你来电再咨询。
2015-07-28 12:46
来自北京市

蕉蕉侠

如合同未约定付款和过户的顺序,则不能确定对方违约。
2015-07-28 12:3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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